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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气象台监测,广州市达到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和(雷雨大风)Ⅳ应急响应标准。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从7日10时51分起将广州市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应急响应,同时启动广州市气象灾害(雷雨大风)Ⅳ级应急响应。

此前,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从5月7日10时14分起启动广州市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卡斯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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