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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4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超) 前不久晚间,南京交警五大队接到一名出租车驾驶员报警称,自己的车与一辆沃尔沃发生碰擦,对方好像喝酒了。
接警后,交警五大队立即安排警力赶到现场,发现沃尔沃车主张某摇摇晃晃确实喝酒了,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7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据张某交代,他自认为喝的不多,结束后想着送朋友回家,便没有叫代驾。随后,张某被交警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过血液检测其结果为218.1mg/100ml。据介绍,张某将被吊销其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此外,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因此,请驾车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