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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27日讯(通讯员 桑一 甄选 记者 陈咏)27日,扬州市江都区警方通报一起提供银行卡帮助“跑分”案件,涉案5人被刑事拘留。

嫌疑人落网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真武派出所近日接到银行预警推送信息,辖区内两人的银行卡流水异常。民警查看发现,两人的银行卡每过四五天就有400万到800万元流水,怀疑两人协助他人转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资金(俗称“跑分”)。通过相关研判工作,警方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两人正在城区某宾馆,民警立即赶到宾馆,将2人抓获。

经审查,两人交代,在网上遇到一团伙,对方告诉他们只需要提供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然后前往山东省,其他交由“专业人员”操作,一天就可以获利1万多元。在金钱的诱惑下,两人应允,并伙同其他3人,本月12日到16日前往山东协助“跑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5人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正告,《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警方提醒市民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勿因蝇头小利出租、出售、出借或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从而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这不仅会被列入不良信用用户名单,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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