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寒假期间,11岁女孩姚某假借完成作业之名用母亲手机追星,陷入骗子圈套,急于自证非“私生粉”,通过支付宝向对方转账3笔“撤诉费”,共被骗4.8万余元。

1月28日,王某带着11岁的女儿姚某到如皋市磨头镇走亲戚,其间,女孩谎称用手机完成作业,登录QQ进行追星。几天前,姚某在刷抖音时看到“TF 家族”QQ号,便主动搜索,添加网友“TF家族-张极”为好友。当晚,该网友谎称姚某侵犯了“TF家族”的隐私,被质问是 “真爱粉”还是“私生粉”。姚某急于澄清自己不是“私生粉”,立即添加了“调查员”。谁知,“调查员”自称是陕西某律所的律师,发来了律师证,声称姚某已上了“私生粉”名单,被告上了法院,若不配合澄清就会被法院抓捕并记入档案,“就算学习成绩再好,也上不了大学!”对方的一系列说辞唬住了姚某。

因为姚某已经跟家人谎称是用手机完成作业,就没敢吱声。“调查员”要求姚某下载了一款名为“瞩目”的聊天软件,将手机实现屏幕共享,发来了支付宝二维码,要求扫码支付钱款即可撤诉。在“调查员”的蛊惑下,女孩故意遮挡住手机其他部分,谎称是学习软件需要注册验证,迅速让其母亲多次刷脸,先后转账21111元、20000元、7500元共3笔。直至家人发现女孩打电话时间过长,神色不对,才发现母亲网银内的资金被悉数转出,损失48611元。

当晚10时许,王某带着女儿来到如皋市公安局磨头中心派出所报案。民警现场给女孩上了一堂反诈教育课,引导其理性追星,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学校和家长一定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他们独立思考、明辨是非的能力,引导孩子合理利用互联网理性追星,教育孩子对于任何理由的转账、汇款要求,坚决不听不信不转账,切勿让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同时,家长要强化对未成年子女使用手机的监管,妥善保管好支付宝、微信等网银支付密码,并取消免密支付功能,守好自家的“钱袋子”。

通讯员 袁珣 金钦

校对 李海慧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