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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广州出新招鼓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建员工宿舍,可享受相关土地、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
昨天,市住建局官网公布了《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两份配套文件。其中,《关于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新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规定,已批工业用地可调整用地控制指标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项目宗地内允许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计容)占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容)的比例上限由15%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产业园区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采取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方式,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按规定享受相关土地、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新建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此外,根据《关于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房源,允许优先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定向出租。有剩余房源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出租。租金标准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执行。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天研)